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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人被行政拘留,也會留下案底嗎?

2020-08-03 11:10:38

在現實生活中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是非常多的,主要包括破壞社會秩序、侵犯公民財產和人身權利等的違法行為,治安案件是由公安機關負責處罰的,那么給予行政拘留后,被拘留人會不會有案底?大慶律師事務所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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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于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于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后,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一、給予行政拘留后,被拘留人會不會有案底

治安拘留會不會留下案底,我們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案底。

通俗地講,“案底”就是一個人違法犯罪的記錄,嚴格意義上僅指刑事犯罪記錄。經過法院審判定罪的罪犯,包括免除刑事處罰的情形和宣告緩刑。

案底在我國指的是犯罪記錄,只有被人民法院判處有罪的人,才有犯罪記錄,也就是案底。而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拘留后,其做觸犯的并不是刑法,而是治安管理處罰,所以是不會留下案底的,也就是沒有犯罪記錄,但會有治安處罰的記錄。

《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犯罪記錄是國家專門機關對犯罪人員情況的客觀記載。犯罪記錄制度是現代社會管理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內容。為適應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現就建立我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提出如下意見。

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犯罪人員信息庫

為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機關現有網絡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并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后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

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 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二、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是什么

治安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主要有如下幾點:

1、兩者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保障性措施,是一種訴訟行為,其執行的目的是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它本身并不具有懲罰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種處罰方式,實質上是一種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懲罰和教育有一般違法行為的人。

2、兩者的法律根據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則是根據《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行政法律、法規而采用的相關處罰措施。

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拘留后,其做觸犯的并不是刑法,而是治安管理處罰,所以是不會留下案底的,也就是沒有犯罪記錄,但會有治安處罰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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