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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財產怎樣分割

2021-07-30 15:16:22

根據民政部公布的數據,2020年我國結婚登記人數僅為813.1萬,結婚人數創17年新低,同時結婚人數也是從2014年之后,連續7年持續下跌,與此同時,離婚率也呈現出了逐年升高的趨勢。

一方面是結婚人數的持續下跌,另一方面是離婚率的逐漸升高,如今我國的婚姻問題并不樂觀。并且婚姻問題的背后帶來的是人口問題,不管是結婚率下降還是離婚率升高,都意味著生育人群的減少,加上本身目前存在的“少子化”問題,我國目前存在的人口問題已經非常嚴峻。

如果從原因上來分析,不管是結婚人數的持續下降,還是離婚率不斷升高,或是現在人們不愿意生育,出現這些現象的根本原因都離不開一個詞:壓力。

近些年來,離婚的案件已經越來越多,隨著人們婚姻觀念的改變,現在的婚姻案件所爭論的并不是婚姻本身的問題,大多數都是財產分割的問題。離婚財產到底該如何分割呢?相信這是很多處于離婚階段的人非常關心的問題。在很多人的觀念中,家庭資產通常都是均等分割,但是在實際分割財產的過程中,并非所有的財產都是均等分割的,有些財產在離婚的時候反而不可分割。大慶律師事務所為您介紹離婚后財產分割的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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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一、婚前購買的商品房(指已經在婚前付清購房款),該房屋屬于婚前購買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對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

1.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2.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三、使用權性質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四、婚前以一方名義購買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歸還貸款的,在離婚時已經取得房屋完全產權的:

1.婚前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當事人,合同的權利義務由該方承擔;

2.婚前由一方名義支付的首期屬于支付方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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