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勞動關系作為一種不依賴于書面合同存在的勞動關系,當出現勞動爭議時,作為弱勢一方的勞動者其合法權益更容易受到侵害。
大慶律師提示您為了使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勞動保障權益受到用人單位侵害時,同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一樣,可以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等途徑,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確認事實勞動關系的合法地位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那么怎樣證明跟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呢?
一、工資條、工資打款記錄、社保繳納記錄、納稅記錄
目前大部分公司都是通過銀行代發工資,因此從銀行能夠查到工資代發記錄。這類記錄一般是每月在發薪日的左右,金額相近,因此打印出來就可以作為工資發放的證據之一。
二、出勤記錄
企業的考勤方式多種多樣,有刷臉、指紋、刷卡、手機簽到等,這些記錄大部分都保存在系統后臺。
三、工作證、服務證、名片等證件
如果公司辦理了“服務證”、“工作證”等證件,有公章的話,可以作為證據之一。如果沒有公章,證據的效力會比較弱。因為這些證件是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制作的。
四、公司入職的“信息登記表”等簽字材料
公司在入職時一般會填寫相應的個人信息登記表及其他材料,這部分可以在入職填寫完成后拍照留存。如果公司在1個月內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一定要開始有意識地進行證據搜集。
五、工作記錄
此類證據包括微信、郵件工作安排、工作溝通錄音等相關證據。所有的工作只要做了,就一定會留痕。
六、工作證明、收入證明
工作證明和收入證明常使用的場景是辦理貸款。這類證明一般都是蓋公章或人力章的,因此證據的效力比較強。
七、同事的證人證言
這類證據可以現場出庭,也可以寫證人證言簽字按手印,或者錄制視頻。
但是這類證據效力較弱,因為無法判斷你們之間的關系,也很難證明他們本人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因此只能作為輔助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