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并作出裁斷的行為。根據適用對象不同,仲裁可分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國際爭端仲裁等。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糾紛。勞動爭議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些特征,同時又有自己的特殊性。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等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大慶律師事務所為您介紹申請仲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
(一)申請人是勞動者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一份,注明委托事項。委托公民代理的,還應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被申請人工商注冊登記資料(機讀資料或被申請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5)附證據清單,具體證據準備請參照自己仲裁請求舉證。證據中一般應包括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資料,如:勞動合同書、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報名表)、押金收據、社會保險繳費清單、暫住證、考勤記錄、獎懲通知、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通知(證明)等。當事人應向仲裁委提供證據復印件一套(原件開庭出示),并按照被申請人數另行提供副本。
(二)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請人數提供副本)。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一份,注明委托事項。
(5)證據附證據清單,參見第一類第(5)項要求。